今年化肥淡储总量维持1600万吨
按照《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和《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补充规定》要求,承储企业淡储资格为一次招标、三年有效,三年后资格自动终止,通过招标方式重新认定。此次招标是对已经执行了三年的505万吨淡储任务通过招标方式重新进行承储企业资格认定,加上去年招标的1025万吨国家化肥淡储及70万吨磷肥专项储备,今年的国家级化肥淡储总量仍然是维持 1600万吨不变。
我国自2004年建立化肥商业淡储制度,对缓解化肥产品常年生产、季节使用矛盾,保障春耕生产用肥,稳定化肥市场和价格发挥了重要作用,淡储总量从最初的800万吨增加到了1600万吨。
除了国家级化肥淡储外,绝大多数省市甚至部分地区及农业大县也建立了地方级的化肥淡储,地方级化肥淡储有些已启动,其余的也将陆续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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