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年救灾化肥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于做好2007年救灾化肥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
农发经字[2007]77号
集团相关公司、部室、中心,集团各配送中心:
现将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供销社、省农委、省物价局发改明电[2007]31号《关于下达2007年救灾化肥计划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省发改委等五部门指定辉隆集团承担这次3万吨救灾化肥的供应,是对辉隆集团主渠道作用的充分肯定和高度信任,为切实做好这次救灾化肥供应工作,现就贯彻发改明电[2007]31号通知精神,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成立“救灾化肥供应工作领导小组”。经请示省社党组同意,省供销社成立救灾化肥供应工作领导小组。省社副主任钱斌任组长,辉隆集团董事长李永东和省社合作经济指导处处长陈辉任副组长,黄勇、唐桂生、魏翔、沈模新、朱金和、蔡凌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蔡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协调、落实这次救灾化肥供应工作。
二、确定联络员。为保障救灾化肥顺畅供应,集团对33个救灾化肥供应县(区、市)实行联络员制度。集团领导、相关公司主要负责人及所在区域配送中心经理均为联络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三、搞好救灾化肥供应宣传工作。救灾化肥供应是省发改委等五部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灾区恢复生产的部署的重大举措,对灾区人民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开展生产自救意义重大。集团相关公司、配送中心要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将救灾化肥供应的各项政策宣传到位。所在区域配送中心要在供应点(港口、站台、仓库)悬挂“省政府救灾化肥供应点”横幅,张贴有关救灾化肥供应工作的通知,使救灾化肥供应工作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四、做好救灾化肥供应工作。为保证救灾化肥供应质量,集团各区域配送中心供应的救灾化肥品种要报救灾化肥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组织供应,绝不允许一包破包、烂包从辉隆连锁配送中心流出,切实做到“辉隆无假货,件件都放心”。
五、完备救灾化肥供应交接手续。为保证救灾化肥供应各环节的高效运转,救灾化肥供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计了两张表(见附件2、附件3)。救灾化肥所在区域的配送中心要及时与相关县政府和县政府指定的救灾化肥供应工作承担部门取得联系,落实好救灾化肥调拨交接工作,确保调拨交接环节无疏漏,货物流转证据完备、齐全。
六、做好救灾化肥供应服务工作。为确保救灾化肥供应做到优肥、优价和优质服务,救灾化肥所在区域配送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随到随供,免费上车;对分批提货的,免费堆存,免费保管,协调运输,提供方便;需要施肥指导的,集团农化服务中心可免费提供技术服务。
七、严肃救灾化肥供应纪律。救灾化肥供应是一项光荣的政治任务,政策性强,责任重大。集团各相关公司、配送中心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格遵守救灾化肥供应政策,不折不扣做好救灾化肥供应工作,绝不允许在救灾化肥供应中出现质量、价格等问题,如发生质量、价格等问题,将坚决撤销主要责任人一切职务,绝不姑息。
八、建立救灾化肥供应汇报制度。各相关配送中心每天要将救灾化肥的供应情况及时上报所属公司,相关公司汇总后上报“救灾化肥供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每天一报制度。重要时点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救灾化肥供应情况。
特此通知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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