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2009年度新增化肥淡季商业储备承储资格评审(第二批)开始国内公开招标
一、招标的内容
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2008/2009年度405万吨化肥淡季商业储备承储企业,其中新增化肥淡季商业储备规模400万吨,原2008/2009年度吉林区域5万吨淡储量需重新招标。2008/2009年度新增化肥淡季商业储备分区域标的数量见招标文件。
二、资金来源:承储企业自行申请银行贷款,政府给予利息补贴。
三、投标人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在中国境内具备合法化肥经营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3.化肥流通企业连续三年销售量30万吨以上,化肥生产企业拥有销售网络且连续三年生产量40万吨以上,淡储标的区域内近三年年均销售数量不少于淡储标的量;
4.具有与化肥淡季商业储备规模和区域布局要求相适应的仓储能力;
5.银行信誉优良;
6.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直接在:www.chinabidding.com.cn,该项目招标公告的下方下载。
五、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
自即日起至2009年1月 11 日16:30时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 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09年 1月13日 12 :0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开标日期前递交的投标文件送至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第一业务部;
投标人原则上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正本(原件),但考虑时间比较紧迫,非北京市的投标人可先以电子邮件(邮件地址guoxinzhaobiao@yahoo.com.cn)方式递交,但应随即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将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邮件一份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特快专递寄出时间不得晚于2009年1月13日12:00(以邮戳时间为准)。
- 上一篇: 关于与中农协会联合办会刊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改革化肥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