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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调整化肥出口关税的通知

海关总署:

 

 
 
   根据国务院决定,自2008年12月1日起,调整征收出口关税(包括暂定关税和特别关税)的产品范围和税率,具体如下:

 

 
 
  一、取消部分产品的出口关税或特别出口关税,主要包括冷热轧板材、带材、钢丝、大型型钢、合金钢材、焊管等钢材产品;硝酸铵、硫酸铵等化工产品;玉米、杂粮及其制粉等粮食产品,共计102项产品。

 

 
 
  二、降低部分产品的出口关税,主要包括部分化肥及其原料、部分铝材以及小麦、大米及其制粉等,共计23项产品。降低氮肥、磷肥等及其部分原料的特别出口关税,共计31项产品。

 

 
 
  三、调整尿素、磷酸一铵、磷酸二铵等化肥产品的淡季出口关税征收方式。调整粉末状天然石墨等3项产品的应税产品范围。

 

 
 
  四、提高磷灰石和硅等5项产品的出口关税。

 

 
 
  五、新增对部分产品征收出口关税,主要包括天然硫酸钡、非纯氧化镁、滑石、棕刚玉、四氧化三钴以及氟化物等,共计15项产品。

 

 
 
  对出口至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自用的原粮及其制粉,继续不征收出口关税。对我国对外无偿援助的粮食,免征出口关税。

 

 
 
  以上调整详见附件1。2008年12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口关税实施表见附件2,其中,凡2008年12月1日以前征收出口关税的产品,征税所涵盖的贸易方式范围维持不变。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出口关税实施表(实施期为2008年12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序号
EX①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简称)
出口税率(%)
暂定税率(%)
特别关税税率(%)
100
 
27011100
未制成型的无烟煤,不论是否粉化
 
10
 
101
 
27011210
未制成型的炼焦烟煤,不论是否粉化
 
10
 
102
 
27011290
未制成型的其他烟煤,不论是否粉化
 
10
 
103
 
27011900
未制成型的其他煤,不论是否粉化
 
10
 
104
 
27012000
煤砖、煤球及类似用煤制固体燃料
 
10
 
105
 
27021000
褐煤
 
10
 
106
 
27022000
制成型的褐煤
 
10
 
107
 
27030000
泥煤(包括肥料用泥煤) 不论是否成型
 
10
 
108
 
27040010
煤制焦炭及半焦炭不论是否成型
 
40
 
109
ex
27060000
从煤、褐煤、或泥煤蒸馏所得的焦油及矿物焦油,不论是否脱水或部分蒸馏,包括再造焦油(含蒽油≥50%及沥青≥40%的“炭黑油”除外)
 
15
 
113
 
28047010
黄磷(白磷)
20
 
75
114
 
28047090
其他磷
20
10
75
121
 
28070000
硫酸、发烟硫酸
 
5
 
122
 
28092019
磷酸
 
 
75
124
 
28141000
 
 
75
125
 
28142000
氨水
 
 
75
140
 
28271010
肥料用氯化铵
 
 
75
141
 
28271090
其他氯化铵
 
 
75
143
 
28342110
肥料用硝酸钾
 
30
75
144
 
28342190
其他硝酸钾
 
 
75
176
 
31010019
未经化学处理的其他动植物肥料
 
 
177
 
31010090
动植物产品经混合或化学处理的制成的肥料
 
 
178
 
31021000④
尿素
 
旺季:35;
淡季:当出口价格不高于基准价格时,10;当出口价格高于基准价格时,税率=(1.1-基准价格/出口价格)*100
(基准价格按2.3元/公斤计算)
旺季:75
179
 
31024000
硝酸铵与碳酸钙或其他无肥效无机物的混合物
 
 
75
180
 
31025000
硝酸钠
 
 
75
181
 
31026000
硝酸钙和硝酸铵的复盐及混合物
 
 
75
182
 
31028000
尿素及硝酸铵混合物的水溶液或氨水溶液
 
 
75
183
 
31029010
氰氨化钙
 
 
75
184
 
31029090
其他矿物氮肥及化学氮肥,包括上述子目未列名的混合物
 
 
75
185
 
31031010④
重过磷酸钙
 
旺季:35;
淡季:当出口价格不高于基准价格时,10;当出口价格高于基准价格时,税率=(1.1-基准价格/出口价格)*100
(基准价格按3.1元/公斤计算)
旺季:75
186
 
31031090
其他过磷酸钙
 
30
75
187
 
31039000
其他矿物磷肥或化学磷肥
 
 
75
188
 
31042090
其他氯化钾
 
30
75
189
 
31043000
硫酸钾
 
30
75
190
 
31049010
光卤石、钾盐及其他天然粗钾盐
 
30
75
191
 
31049090
其他矿物钾肥及化学钾肥
 
30
75
192
 
31051000
制成片状及类似形状或每包毛重不超过10公斤的31章各货品
 
 
75
193
 
31052000
三元复合肥
 
2008年12月:20; 2009年1-9月:35;
2009年10-12月:20
75
194
 
31053000④
磷酸氢二铵
 
旺季:35;
淡季:当出口价格不高于基准价格时,10;当出口价格高于基准价格时,税率=(1.1-基准价格/出口价格)*100
(基准价格按4.0元/公斤计算)
旺季:75
195
 
31054000④
磷酸二氢铵及磷酸二氢铵与磷酸氢二铵的混合物
 
旺季:35;
淡季:当出口价格不高于基准价格时,10;当出口价格高于基准价格时,税率=(1.1-基准价格/出口价格)*100
(基准价格按3.7元/公斤计算)
旺季:75
196
 
31055100
含有硝酸盐及磷酸盐的肥料
 
 
75
197
 
31055900
其他含氮磷两种肥效元素的矿物肥料或化学肥料
 
2008年12月:20;
2009年1-9月:35;
2009年10-12月:20
75
198
 
31056000
含磷钾两种元素的肥料
 
2008年12月:20;
2009年1-9月:35;
2009年10-12月:20
75
199
 
31059000
其他肥料
 
 
75
注①:“ex”表示应税商品范围以“商品名称”描述为准,其余以税号为准。
②:其中,蒸谷米和轮换米出口执行零税率。
③:460元/吨,自2009年1月1日起取消征税。
④:尿素(税号31021000)的旺季为2009年2-6月、9月1日-11月15日,淡季为2008年12月、2009年1月、2009年7-8月、2009年11月16日至12月31日;重过磷酸钙(税号31031010)的旺季为2009年2-5月,淡季为2008年12月、2009年1月、2009年6-12月;磷酸铵(税号31053000、31054000)的旺季为2009年2-5月、8-10月,淡季为2008年12月、2009年1月、2009年6-7月、2009年11-12月。出口价格包括海关认可的货物货价、货物运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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