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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征求《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规范化肥经营企业做好淡季商业储备工作,缓解化肥常年生产、季节使用的矛盾,保障春耕用肥供应,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对2005年制定的《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令2005年第26号)及《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发改经贸【2005】2251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将反馈意见发至jms@ndrc.gov.cn,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5年10月23日。 
  附件: 《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征求意见稿)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2015年10月10日 
 (发改委网站)
( 责任编辑: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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