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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企业注意:“持证排污”进入倒计时!

近日,环境保护部印发《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简称《名录》)。小编阅读后注意到:该《名录》根据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大小、环境危害程度高低,对82个行业中44个行业进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8个行业进行简化管理,30个行业根据生产工艺特点或者生产规模区分为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而肥料、农药行业恰好位列30个分级管理行业之中。
序号
行业类别
实施重点管理的行业
实施简化管理的行业
实施时限
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31
农药制造263
化学农药制造(包含农药中间体)、生物化学农药及微生物农药制造,以上均不含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生物化学农药及微生物农药制造2020年,其他2017年
根据《名录》规定,环保部要求现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实施时限内申请排污许可证。2017年环保部门率先对火电、钢铁、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石油炼制、化工、原料药、农药、氮肥、造纸、纺织印染、制革、电镀、平板玻璃、农副食品加工等15个行业核发排污许可证,其中造纸和火电两个行业的企业要求在2017年6月底前取到排污许可证,其他13个行业在2017年下半年全面开展。到2020年,《排污许可名录》中规定的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必须持证排污。
此外,除了已经发布的火电、造纸、钢铁、水泥等行业排污许可技术规范,环保部今年还将发布石化、焦化等十一个行业排污许可技术规范,逐步形成完整的技术规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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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排污许可证都有哪些内容?
答:许可证主要内容包括基本信息、许可事项和管理要求三方面。其中,许可事项主要包括排污口位置和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污染物种类、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重污染天气或枯水期等特殊时期许可排放浓度和许可排放量。
2、不按规定排污将受到哪些处罚?
答:《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无证排污的处罚包括责令改正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新《环保法》规定,对不按证排污如超标排放或超总量排放的,将责令改正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对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中的超标或超总量排放以及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可依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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