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安徽农资流通网 >> 新闻中心 >> 行业新闻 >> 正文内容

行业新闻

10月1日起,这32种农药限制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2567

为了加强对限制使用农药的监督管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畜安全,保护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农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我部制定了《限制使用农药名录(2017版)》,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列入本名录的农药,标签应当标注限制使用字样,并注明使用的特别限制和特殊要求;用于食用农产品的,标签还应当标注安全间隔期。

二、本名录中前22种农药实行定点经营,其他农药实行定点经营的时间由农业部另行规定。

三、农业部已经发布的限制使用农药公告,继续执行。

四、本公告自2017101日起施行。

农业部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