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发布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布局
限制使用农药主要是指对人畜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存在较大潜在风险,毒性较高的农药。根据有关规定,河北省农业厅在调查摸底、调研座谈、广泛征求各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该规划。
按照既满足农业和林业生产需要,又便于农民购买和监督管理的原则,结合各地地理环境和杀鼠剂等相关用药情况,规划对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门店进行了科学设置。规划提出,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门店设置按乡镇和耕地面积定点布局,一般情况一个乡镇(耕地面积达到5万亩)设1个定点经营门店,乡镇耕地面积超过5万亩的,每增加5万亩耕地增设1个定点经营门店;乡镇耕地面积不足5万亩的,2个乡镇设1个定点经营门店。省市县交界地区,农药批发市场等重点监管地区,森林、湿地、草原等特殊地理环境地区,鼠害发生较重的地区,可酌情设置。蔬菜、瓜类、果树、中草药材集中产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不予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