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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简介

协会简介

 安徽省农资流通协会是由安徽辉隆农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发起,经安徽省民政厅批准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盈利性社团组织。

    一、成立协会的目的和宗旨

    安徽是农业大省,农资投入的需求量很大,仅化肥年需求量就在870万吨以上。改革开放以来,农资流通业得到长足发展,流通渠道增加,零售店面增多,服务队伍也日渐壮大。但是,农资流通行业也存在诸多问题。部门分割,竞争无序,自律不力,呈现弱、小、散状况,少数不法供货商的假冒伪劣产品和各种不合理收费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农民的利益,直接影响了农资流通行业的健康发展。尤其2006年12月11日我国兑现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全面对外放开农资流通行业,农资商品的生产和流通领域将加入更加激烈的国际化市场竞争。面对这些需要解决的问题,不仅需要政府有关部门的努力,而且迫切需要以协会这种民间组织的形式把行业内企业组织起来,通过建立和完善行业协会机制,在政府与企业之间架起一座桥梁,向企业贯彻政府的政策,把企业呼声反映给政府。为此,我们发起成立安徽省农资流通协会,这对于促进我省形成统一、规范、公平、有序的农资流通市场体系,贯彻党中央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一系列方针政策都将会起到重要作用。

    在这样的形势下,致力于建立统一的市场规则,维护有序的市场秩序,依法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其行业引导、行业自律和行业准入管理的作用,是我们成立安徽省农资流通协会的初衷和目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发挥其“服务、协调、自律、维权”功能,坚持为‘三农’服务、为会员服务、为农资行业服务,为政府服务是我们安徽省农资流通协会的宗旨。

    二、协会筹备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省供销社领导一直高度重视农资流通协会组建工作。2004年,省农资公司整体改制为安徽辉隆农资集团有限公司后,我们即酝酿发起筹建安徽省农资流通协会。2005年,中国农资流通协会在合肥成功召开了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暨辉隆连锁网络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总社领导及全国各地新老会员单位代表120多人参加了会议,推动我们把筹建协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抽调专人负责安徽省农资流通协会筹备工作。今年2月28日,省民政厅批准 “筹建安徽省农资流通协会”申请后,辉隆集团立即成立了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筹备工作正式启动。在协会筹备过程中,得到我省供销社、民间组织管理局等领导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得到了行业内外相关单位及企业的积极呼应。经过近6个月的紧张工作,协会筹备工作全部就绪,并于8月28日召开了成立大会。

    安徽省农资流通协会的成立得到了广大农资生产、流通企业、政府相关部门、供销社系统以及教育、科研单位的支持和响应。为保证协会的代表性、开放性、号召力和影响力,协会筹备组在吸纳会员时草拟了《关于邀请加入安徽省农资流通协会的函》,专函邀请相关单位入会。我们首批定向发展会员91家,其中:单位会员64家,个人会员27名(主要是农资销售大户),发展的会员主要来自四个方面:一是作为协会主体从事农资流通的经营单位;二是供应农资流通货源的有关生产单位;三是与农资行业具有较高关联度,并有较高建树的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四是根据政府授权,对农资流通赋有管理职能的部分市县供销社和政府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安徽省农资流通协会理事的推荐采取推荐与自荐相结合方式,主要以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为依据,同时考虑地域范围和经营业绩,既体现广泛性,又有利于协会今后工作的开展。目的是让社会各界的新老朋友携起手来,共同培育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使协会未来的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

    对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人选,我们是根据各会员单位的经营规模、经济实力、地域范围和在业内的影响力、号召力等,采取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经过慎重研究,反复磋商,在征得多方意见并报省民政厅认定的业务主管单位-省供销社审查同意的基础上推荐的。同时,考虑协会的发展和今后工作需要,聘请了省供销社、省农委、省技术监督局、省商务厅等4个政府有关厅局领导担任名誉会长,特邀省社综合业务处、省发改委经贸处、省农委市场处、省工商局市场处、省商务厅市场建设处、省质检所等6个政府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会长职务,目的是加强企业与政府的沟通与协调,增强协会的号召力和影响力,使协会工作能够及时得到政府的指导。

    三、成立协会的意义

    1、成立行业协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日趋成熟,特别是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化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加快行业协会发展已经成为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环节,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指出:“按照市场化的原则,规范和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组织。”四中全会又进一步指出:“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形成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合力。”因此,成立行业协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是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应对经济全球化挑战的重要举措。

    2、成立行业协会是反不正当竞争维护行业权益的需要。

    行业协会是同行之间,以会员形式设立起来的社团组织,而各个会员大多是独立的法人机构或个体经营组织,均可独立行使自身的权利。在“各人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的情况之下,当某个个体受到不法侵害,投靠无门时,行业协会就会起到维护其合法利益的作用。尤其是外资准入后,以农资行业的实力而言,与外资农资竞争,简直是以卵击石。因此,保护行业自身权益不受损害,保障本行业健康、有序经营十分必要。成立农资流通协会,可使农资流通协会根据自身工作特点,主动有效的采取措施,维护行业利益。对于农资行业内部出现的相关问题,行业协会可奔走协调,促进行业内部互谅互让、相互理解、相互沟通,保障系统内部实现良性循环。

    3、成立行业协会是政府转变职能的需要。

    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政企分开”,政府只能转变步伐逐步加快。政府授权行业组织加强行业管理、协调和服务凸显重要。例如:安徽省农资流通协会成立后,由我省农委每年组织一次评选省内诚信企业和诚信品牌的工作,现拟交省农资流通协会主办。相信只要协会工作卓有成效,必将更加引起政府重视,将有更多的政府职能转移或授权协会去做。

    我们安徽省农资流通行业协会刚刚成立,工作没有经验,热切希望各级领导,各界同仁给予关心、指导、帮助和支持。欢迎从事农资生产、经营、科研、服务、管理的单位、学校、媒体及行业主管部门;热爱、关心、支持农资事业的领导、专家、知名人士及有技术专长的工商、质检、公安、交通、科研、新闻媒体、大专院校、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个人加入协会。我们携手共进,尽最大努力顺应时代要求,为我省农资流通行业的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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