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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调整铁路货物运价的通知

为弥补运输成本,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铁道部2012516下发《关于调整铁路货物运输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 1358号),决定自2012520日起,调整铁路货运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全路实行统一运价的营业线货物运价进行调整,货物平均运价水平每吨公里提高1分。调整后的铁路货物运价率表见附件。
  二、兰新线乌西-阿拉山口段、南疆线、红岭线、青藏线格尔木-拉萨段货物运价按国铁统一运价执行。
  三、对经兰新线红柳河-乌鲁木齐段入疆的玻璃、钢材、铝、运输和出疆的纺织品运输,免收该段铁路建设基金。
  四、大秦、丰沙大、京原、京秦四线煤炭现行运价不变。
  五、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南昆铁路货物临管运价的批复》(发改价格〔2006323号)的规定,南昆线、威红线执行的临管运价相应调整如下:
  整车货物每吨公里0.1271元,自轮运转货物每轴公里0.3813元;
  零担货物每10千克公里为0.001271元;
  集装箱货物每箱公里运价率分别为:20英尺3.1775元,40英尺4.3214元,空自备箱按重箱费率的40%计算。
  六、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宁西铁路西安至合肥段临管运价的批复》(发改价格〔2004761号)的规定,将西合线、南阳西线、小历线的临管运价调整如下:
  整车货物每吨公里0.12元,自轮运转货物每轴公里0.36元;
  零担货物每10千克公里为0.0012 元;
  集装箱货物每箱公里运价率分别为:20英尺3元,40英尺4.08元,空自备箱按重箱费率的40%计算。
  七、按铁道部《关于明确农用化肥铁路运价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铁运函〔2004364号)第二条各类线路化肥运价执行的化肥运价率每吨公里由 “0.0726调整为“0.0826;其他国铁营业线和国铁控股合资铁路化肥运价,现执行每吨公里0.0726元的,调整为0.0826元。
  八、各级货运、信息部门要按规定做好货票系统制票软件的测试和更新工作。
  九、各车站要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和对外解释工作。

办理

类 别

运价号

基价1

基价2

单位

标准

单位

标准

整车

1

/

7.1

/吨公里

0.0418

2

/

7.8

/吨公里

0.0502

3

/

9.8

/吨公里

0.0562

4

/

12.2

/吨公里

0.0629

5

/

13.4

/吨公里

0.0722

6

/

19.6

/吨公里

0.0989

7

 

 

/轴公里

0.3275

机械冷藏车

/

14.7

/吨公里

0.0996

零担

21

/10千克

0.15

/10千克公里

0.00071

22

/10千克

0.21

/10千克公里

0.00103

集装箱

20英尺箱

/

337.5

/箱公里

1.4

40英尺箱

/

459

/箱公里

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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